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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宗各派最高領袖第三世多杰羌佛獲得 世界和平獎得獎人
世界各宗各派最高領袖第三世多杰羌佛獲得 世界和平獎得獎人
世界和平獎得獎人二零一一年二月三日,世界和平獎頒獎委員會正式宣布:2010年的世界和平獎得獎人為第三世多杰羌佛和前美國國會議員、國會外交委員會主席本傑明·格爾曼先生,頒獎典禮將於四月在美國國會舉行 華盛頓2011年6月17日電 /美通社亞洲/ -- “世界和平獎”頒獎典禮,六月十四日在美國國會金廳舉行。“最高榮譽獎”得主,第三世多杰羌佛及本杰明·吉爾曼,接受此項殊榮。美國“民用空中巡邏救援隊”同時接受“巡回大使獎”。當天到場的嘉賓,包括多位在任國會議員,以及國際知名人士。
2016年10月1日 星期六
極聖解脫大手印 解相偈
極聖解脫大手印 解相偈
我今宣說法中精 無上成就解脫心 佛言八萬四千門 條條法義渡行人
何謂最上菩提境 法性真如第一乘 我此略說無生義 解脫手印最為尊
報化雖堪上部境 唯在化身渡有情 若要了生脫死行 素化無能避閻君
法身空寂無形影 油鍋刀山失本能 心外欲求解脫法 無奈殭屍送死城
執著幻化輪迴路 誤認凡藥甘露靈 定慧是日有進退 不可追思返本尋
縱犯黑業無明罪 當際悔過不思情 自他交換菩提心 解脫道上破暗燈
誤認意識作空性 自是黃泉路上行 錯當八識為本心 輪迴根中不見真
常多遇見口頭禪 空頭教理語紛紛 呈請當面證量顯 無法施展妙有門
此屬禪和空俗子 汝若信受死為根 善惡不著真不真 如來出顯影無影
不妄不真即是心 有情有樂生死根 若能了知幻化境 當下菩提相對因
任爾千般連山浪 亦是水性自顯成 妄起波瀾何所懼 不染一相即聖明
行住坐臥皆是境 勿追花紅柳綠燈 男女穿梭眼前過 未見有人入本心
不曾分別諸有相 晝夜如如般若明 上無諸佛下無生 三界諸法任運行
普渡有情無人我 大悲忍辱最益人 佛言雖有若干法 最上一乘無住心
本源無住西天佛 無量眾生皆具足 若能念起不追塵 自本彌陀生大樂
上乘利根可明了 必從善行生法出 最勝解脫無言喻 當體即空心即佛
2016年8月30日 星期二
美參院2012年12月12日通過614號提案決議通過表揚第三世多杰羌佛獲頒世界和平奬
華府訊
美國國會參議院於2012年12月12日 通過614號提案決議,該提案是經無記名投票全數一致無異議通過的決議,對世界和平獎頒獎委員會頒發世界和平獎最高榮譽獎給美國總統雷根、H.H.第三世多杰羌佛、美國外交委員會前主席班哲明吉爾曼等予以表彰。同時祝賀表揚獲頒世界和平獎最高榮譽獎的獲獎人H.H.第三世多杰羌佛與美國外交委員會前主席班哲明吉爾曼為人類所做的貢獻。
美國國會紀錄參議院614號決議,決議認定世界和平獎頒獎委員會是一個以促進和平、正義、宗教間合作為核心精神的國際組織並祝賀所有世界和平獎的得獎人。決議文件指明世界和平獎頒獎委員會頒發的世界和平獎是舉世聞名的正確的,用以表彰對世界和平與人類啓蒙有巨大貢獻的個人。決議針對過去得獎人,提名指出美國總統雷根、印尼前總統瓦希德、帕勞前總統中村國雄、H.H.第三世多杰羌佛、班哲明吉爾曼主席。文件中用了兩段文字來特別介紹H.H.第三世多杰羌佛對人類所做的貢獻,同時也用一段文字介紹了前外交委員會主席所作出的貢獻。
國會將參議院第614號提案決議,上在國會紀錄文中,記錄文中說,世界和平獎頒獎委員會表彰H.H.第三世多杰羌佛致力於對世界各地不同社群的個人所做的廣泛的人道主義活動。而且H.H.第三世多杰羌佛獲得的獎章無數,鑑於祂在藝術、醫藥、倫理、佛教、精神領導與對美國社會的傑出貢獻,美國總統亞太裔顧問委員會代表布希總統頒發總統金質獎章給第H.H.第三世多杰羌佛。而且提案決議中正式用His Holiness ( 取這兩個字的字首簡寫為H.H.) 頭銜來冠名稱呼第三世多杰羌佛,這在整個世界上只有天主教的教皇,才被認可享受將H.H. 這樣的頭銜冠在名字前面的,因此614號提案決議上用H.H.第三世多杰羌佛,也充分說明國會對H.H.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定性。
至於班哲明吉爾曼則以終身人權冠軍,為反世界飢餓、反麻醉品濫用、反麻醉品運送而奮戰方面作出貢獻。
標籤:
H.H.第三世多杰羌佛
2016年8月21日 星期日
2016年8月9日 星期二
2016年8月3日 星期三
第三世多杰羌佛 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
第三世多杰羌佛
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
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
(摘自第三世多杰羌佛原法音開示)
邪惡知見大概為:所謂“大概為”就是說,這裏並沒有包括完所有的邪惡知見,但主要依法的已經包括了。只要不犯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自然你就成了菩提道上正知正見如法的修行大德。
以下每一條款均以“認”來立標,也就是只要認同、同意、執行以下條款,就是犯了邪惡知見。
第一條,認鬼神為解脫主。把鬼神認作當成我們依止解脫的主人,把鬼和神作為我們依止成就的領袖,確定認為這鬼神可以救我們出離生老病死苦,認為只有鬼神才是救我了生脫死之主子。其實鬼神本身都未能了脫生死,所以鬼神並非我們學佛修行人的解脫主。
第二條,認神通為成就目的。認修行學佛是為了證神通變化,得到神通就是我們追求的最終目的,得到神通就成就解脫了。要明白,神通與成就解脫完全是兩回事,無論有多大的神通,也不屬於成就解脫的本質,因此,圓滿福慧,證空性真如,生死自由,才是成就的目的。
第三條,認可破三乘戒律。認為所受的三乘戒律是可以破犯的,在某種因緣下或特殊修法下我們可以不守三乘戒律。必須注意,無論什麼條件,三乘戒律都不可破,任何人,包括高僧聖者法王等都必須執行,否則就是披著佛教外衣的左道旁門。
第四條,認脫離菩提心修行。佛法中有很多修行的方法,無論用任何修行法,都不能脫離菩提心,只要脫離了菩提心,任何修行都是邪惡的修行。所以修行最重要就是不能脫離菩提心,也不能認同脫離菩提心者。
第五條,認戒律不需全部守。只要你受了某個戒,就得不折不扣的守,每一條都得守,不能認為只守其中一條或部分戒條,某些戒條可以不守。只要認為戒律可以不必全部守,此理念不僅是邪,而且是惡。
第六條,認弘法可冒稱佛菩薩。認為我們自己為了弘法,或者某人善巧方便弘揚佛法,這種情況下,為了抬高地位接引他人,可以稱自己是什麼佛菩薩,叫徒弟、友人宣傳自己是某某佛菩薩。只要有這類行為或觀點,就是邪惡知見。
第七條,認常見為實有非幻。這是勝義諦義理,認為一切法都是實實在在的,不是幻化的,是現實的,人與人之間,物與物之間,事與事之間都是真實的,一切世間法不是無常的,而是實有、是真實不虛的,一切都是實在不是幻化的,這是邪惡知見。
第八條,認空性離常獨立。認為空性跟世間法的一切常見沒有關係,只要進入空性所有現實的一切都不存在,認為空性中沒有這些有為法的現實安住,空性是獨立的一個空,這種見已經邪惡。悟得空性沒有離常,證到空性以後就知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二者互不相礙,一元本諦,真空妙有應無所住之真如。
第九條,認只修法不修行得解脫。認為我今天只要學了某個法,我就成功了,例如我現在修金剛換體禪何等了得,我可以作法,可以任持操運了,我修拙火定排除諸障,還要修什麼行啊?我不修行都可以,我會成就,我會解脫的。這太邪惡了。
第十條,認法身是有形相體。我們的如來藏真心,即是指法身,這個法身是法報化三身之一,把法身形容成有形相、有大小、有顏色,或者有什麼覺照清靜、安樂快感,只要認為法身是一種有形相知味的體物,就是邪惡知見。
第十一條,認依佛力做壞事無罪。認為依於自己修法的力量,已有十方諸佛菩薩的加持,自己做點壞事是沒有罪的,因為佛菩薩會馬上來把它消失掉。
第十二條,認斷我執割斷父母情懷。為了斷掉我執,連父母親的關係都不認了,或者自己要出家,父母傷心悲哭,而你照常不理睬父母的感受,還認為這是斷掉我執的行為。其實這種忤逆不孝,叫做邪惡知見。斷我執,恰恰要利益眾生關心眾生,把自我的利益放在第二位,而不是不顧父母的感情,把父母的關係一刀兩斷。
第十三,認只要做好事,就具聖涅槃。認為我們只要是做好事,一切都是利益眾生的,就已經具備了聖者的涅槃,就成就為佛菩薩了。要知道,做好事是有相布施,由因果所然,生人天福報。而聖涅槃是證聖境的事,那是要真正了生脫死任運自如的無為境界,不生不滅的聖地。所以認只要做好事就具聖涅槃,是邪惡知見。要明白除了做好事,還必須結合無為聖法的修持,才能具聖涅槃,這是沒有二路可走的。
第十四條,認無大悲菩提心行是菩薩。在這個社會上,有各式各樣的法王、仁波且、大師、大法師,他們其中一些人並沒有菩提心,也沒有菩提心的行為,但是由於他借助於某種宣傳,就把自己塑造成了一個大菩薩,實際上是假聖德。所以,沒有大悲菩提心的人,無論他是什麼身份的人,都不是菩薩,認這種無大悲菩提心行的人是菩薩,是邪惡見。
第十五條,認不明信因果迷命理運氣。不明信因果,不相信因果,否認因果,而相信算命,相信運氣,這是邪惡知見。要知道萬事萬法都是因果關係。
第十六條,認空諦說理,離實修行持。這種情況在顯教中比較多,在密宗裏也有。尤其是現在普遍炒於社會上的一些人,都喜歡空諦說理,什麼禪門的參悟啦,什麼萬法無自性,本然屬空啦,什麼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啊,什麼意念空寂如如啦,什麼不來不去的本性天然啦,把這些道理講得天花亂墜,神玄難弄,尤其是喜歡把《壇經》搬來講,把《金剛經》拿來講,把般若拿來講,說一大堆空諦說理,但離實修行持,不去宣傳實際的修行,不告訴眾生如何實施菩提的道果,如何行持菩提的實相行為,這種人太多了,非常嚴重的違背因果。佛法的空理空諦,可以講,但那只是理論,解決不了生死問題,所以釋迦牟尼佛才告訴我們要如何修行,修行轉換因果才能實際證入那些道理所講的境界。所以凡是認空諦說理,離實修行持的人,這是邪惡之人,邪惡知見。
第十七條,認六道輪迴是傳說不實。對天人、阿修羅、人道、地獄、畜生、餓鬼這六道,認為是傳說中的存在,不是實在的有,鬼是沒有的,六道都是不存在的。只要有了這種理念,就會造成一切因果都是空假的囉?不成立囉?要知道,想明白一點,釋迦牟尼佛說六道輪迴真實不虛,生老病死苦、五濁惡世,你們大家現在就在這個現實生活中,難道不是這樣嗎?事實就是如此。如果否認輪迴,就是跟佛陀對著幹。可以把人間生老病死苦的世界說成極樂世界,在這裏打一個比喻吧,確實有人想把苦集諦的世界改變建立成人間淨土,這種從善其流,樹利他風,導引大家做好人好事,是行四無量心的舉動,但是如果認為這個世界可以建立成真正的人間淨土,這就違背佛陀教誡了。任何辦法都改變不了因果輪迴的規律世界,無論以什麼形式產生出來的結果都不是淨土。人間就是人間,淨土就是淨土,完全天地之別、聖凡兩界。因為淨土是不生不滅,思衣得衣,思食得食,不存在無常相。而所謂的人間淨土中,充滿著完整的生老病死苦,思衣無衣,想得食得不到食,還得要自己勞動賺錢來才有,不是憑意念觀想得來的。處在這個世界中,不想生老病死,但又是實實在在的現實存在,必須生老病死痛苦充盈著,無論用盡任何辦法所取得的結果,最終還是輪回世界的無常相果,改不了生滅無常,無論任何聰慧的凡夫都脫離不了五濁痛苦,因為這就是無常六道輪迴的必然規律。所以六道輪回是存在的。
第十八條,認大喇嘛大和尚定大聖德。只要遇到是大喇嘛、大和尚,就認定此人是聖僧了,是大聖德。什麼叫大喇嘛、大和尚?就是非常有名氣的,或者是全世界震驚性的某種高僧,就認為確定他們是大聖德。其實這些人物,他們有可能是聖德,也有可能不是聖德,乃至有的非常著名的佛教法王,實際上是凡胎一個。
第十九條,認利益大於佛法。在我們個人的利益與佛法相對立的時候,你取佛法還是取利益?如果你將利益看得高於佛法,你是邪惡知見。利益不能高於佛法,佛法是無上珍寶,寧捨生命不捨佛法。
第二十條,認念超渡咒殺生無罪。認為我們念超渡咒可以超渡眾生,殺死的眾生,還有其他的任何眾生,只要他們死了,我們可以念超度咒超渡它們,這樣就沒問題了。但如果你持念超渡咒去故意殺生,是超渡不了的,罪孽非常大。所以認為可以念超渡咒殺生,無有功德增益,只有黑業上身。
第二十一條,認逆行聖量菩提根本師定事。這個根本師是指聖量菩提根本師,有聖量又有菩提心行的大德,且無犯一百二十八條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者,我們修他的法作為根本法來修,如我們修他傳的法作為本尊,準備終生依修他傳的法成就的,這就是根本師。如果根本師所定的事情,弟子反著做或者不執行,這是邪惡知見。但是,這位根本師已經犯了一百二十八條知見,那時,無論此師是法王,還是尊者、大師,都已經構成了邪師根本了,所以,他決定的事,你是絕對不可以順從、執行去助惡於邪的,只要繼續順從邪惡錯誤知見之師,自己無論修任何佛法,不得受用。
第二十二條,認敬佛敬師不孝父母。有的人對他自己的師父,對佛菩薩非常的尊敬,但是對父母語言撞擊,行為逆反,不孝順父母,乃至遠走不理,這是邪惡知見。
第二十三條,認地位身份不認了義。有一些地位相當高,甚至稱世界第一二流的大法王、大仁波且、大法師,他們講的法如果是錯誤的,而我們不從正確的了義上去識別,不是應對佛法義理去判斷是否正確,僅僅因為他是大法王等外表身份地位就認為他們的講法是正確的,這是邪惡知見。
第二十四條,認眾生是佛退化成。有些人動不動就把眾生說成是佛,說眾生無始以來就是佛,由於無明煩惱生起才由佛退化成眾生的,這是不懂佛法的人所講邪法之論。眾生本來就是眾生,從無始以來就不是佛,眾生被生老病死苦等等業障包圍住,但是眾生皆具有佛性,通過學佛修行如法修持可以成佛,要明白眾生絕不是由佛退化成的。眾生就是眾生,沒有佛退化成眾生這回事。如果有佛退化成眾生,那麼釋迦佛陀哪一個時候退化成眾生呢?
第二十五條,認佛法與外道混修。這種情況相當多,把正規的佛法與外道混在一起修。因為外道有非常多各式各樣的法,什麼良辰吉日,什麼陰陽風水,什麼符咒、求神、測字算命、巫婆跳弄、養育小鬼等統統都是外道,把這些與佛法混在一起修,這是邪惡的。
第二十六條,認因果為虛幻不實。有些人認為因果不存在,不用怕,不會有報應這回事。做壞事不讓人知道就好了,總之沒有因果報應的。記住,只要你認因果是虛幻不實,就是邪惡知見。
第二十七條,認怪力亂神為佛法神通。這個世界上有非常多神奇古怪的怪力亂神,左道旁門妖言惑眾,迷離眾生,造諸惡業,這些不是佛法的神通,這是邪門歪道。
第二十八條,認學過大法之師必是大聖者。有的人認為某上師他領受過大法灌頂,學過大法,他一定就是個大聖者。這不對,只要你有這個觀點就落入邪道。學過大法的師,不一定就修好了大法;學過大法的師,他不一定就如法持戒,一定要看這個學過大法的師是否犯一百二十八條邪惡、錯誤知見。所以不能認為他學過大法就一定是大聖者,大聖者是個人以實際修行所證到的。
第二十九條,認修行放在明日做。經常有人想到,今天累了不修了吧,明天再修。或者說:哎,今天我玩一玩,明天再做功課吧,再修心修行吧。凡是有這個念頭,就是已經從此時生發了墮落輪迴不得解脫的緣起種子。記住這一條,這是生發墮落的緣起種子,修行不能放在明日做,否則落入邪惡知見。
第三十條,認說假話騙眾生之師。有的為人之師者說假話來哄騙眾生,哄騙弟子,說是善巧方便,有這種行為之師已入邪惡見,認同者也同樣是邪惡見。
第三十一條,認有意對根本師打妄語會獲受用。凡是故意對自己的根本上師打妄語,說假話騙上師,或者上師問到你的時候,你隱住半截不說,認為這樣做了問題不大,乃至於理所當然,若無其事,這是邪惡見。其實,只要你對師說假話,就不可能得到受用,任何佛法的修持受用都成立不了,因為本尊、護法等都不會加持你。
第三十二條,認無菩提心行的神通士。有一種行人或者瑜伽士,神通廣大,但他沒有菩提心行。只要認同這種沒有菩提心行,只有神通本事的人,就已落入邪惡見。
第三十三條,認不具戒行的法師仁波且居士。某仁波且、法師或者居士,他沒有受過戒,甚至受戒後根本就是一個不守戒的人,這就是空有其外皮的假仁波且、法師或居士。所以,凡是仁波且、法師、居士,必須受過相應的戒,而且如法守戒。
第三十四條,認助邪師惡行是護法修持。有些人的根本師,或者他的師父,已經行邪惡之行,不合佛教法規,作弟子的不但不離開,卻反而大力協助這種上師去做這些犯一百二十八條邪惡、錯誤知見的事情,還認為自己是在護法,這是邪惡見。
第三十五條,認依錯亂未通佛法之師不另求良師。就是認依錯亂不通佛法、對佛法一竅不通的師。當弟子已經發現了這個師的罪過,卻不趕快離開,另外去求真正依教如法正確的佛教之師,還照常跟隨依止錯亂佛法的師,這就種下了終生墮落的種子。此時此刻應該立刻另求良師真大德,否則必墮三惡道中。
第三十六條,認有相計執布施。我們所做的一切好事都不能變成有相計執,做了就做了,完了就完了,甚至馬上就忘了,要形成天然本質上的善良和慈悲,不可以故意做出來慈悲。所以,只要你認有相的計執布施,就會落入人天福報之中,只會享受有限有數量的福報,不會成聖,永遠也不會,因為這是有相之因種,所結的是無常之果,有漏之因,最終必定用完,用完沒有積量功德了,就該受惡報了。
第三十七條,認錯亂講經教不公眾懺悔。有的人已經把經教講錯了,照常我執面子,凡夫心識放不下,所以他不公開懺悔,他背地裏說:我私底下都改了。這不行的,這不是一個真正的行人,護法不會原諒的,因果更是不昧的。錯亂講經教的人,講錯了馬上公眾懺悔,因為你要的是成就,你要的不是面子,你要的不是墮落惡道身披畜生餓鬼之皮。
第三十八條,認對徒自稱佛菩薩者。對徒弟稱自己是某大德轉世,是某佛菩薩,是大聖者,這是騙子。如果有合法認證書的呢,認證了就理所當然,但是必須以慚愧心對待,不可自吹,否則亦為凡夫心識。如果沒有合法認證書,更不能亂吹胡說,造三惡道黑業,這樣會遭到巨大的惡報,慘不忍睹,絕不可以。
以上講的是邪惡知見,不但是邪門歪道的認知,而且是窮兇極惡,這是非常嚴重的。你們記住,這個法本是封擋不住的,全世界都在學習,並且他們會從《鐵案記》裏頭抄到的。只有真心誠誠懇懇學佛,利益一切眾生,才會成為一代大德,一代宗師,正像我們的道果三大德一樣,頂門大開,神識自如,甚至外力取物、外力禪修,任運無礙,明心見性,圓滿解脫等等一系列的證量,但他們照常十分謙虛。
要特別小心注意,犯有以上邪惡知見任何一條,察覺後沒有深切懺悔當下改正者,無論身份多高,高到祖師、法王、尊者,所修一切法皆無受用甚至墮落,只要犯一條不改就是這種惡果,哪怕你就說你是妙覺菩薩都不行,那都是假的妙覺菩薩。妙覺菩薩如果發現他錯了,他馬上就會說:“我非常的錯,我對十方諸佛及弟子們懺悔!”因為他是光明的,他沒有汙染。所以,無論身份多高,犯了邪惡知見而不懺悔,所修的法一切都沒有受用,更無道量功夫可言。為什麼我要講這個“道量功夫”的名稱?原因是已經有好些人跟我說,要我傳他一個本事,傳他一個降伏眾生的本事,此類仁波且、法師幼稚愚癡到了極度!道量功夫能不能呈顯出來,這是護法們在控管的,當你犯了這些邪惡見,護法們視你為壞人,早就把你的罪過記在那兒,有一天還要幫著無常捉拿你,你還貪心騙取什麼道量功夫?他們怎麼能幫助你騙人呢?佛法裏頭只有純凈的、無瑕的、無私的菩提境界,沒有僥倖的獲得一個什麼功夫什麼法力,佛菩薩不會給你。不是我不給你,你就是學了儀軌,也修不起來,更何況你起心不良,妄圖“降伏”眾生,要清楚一點,不能對眾生施以降伏手段,唯有對眾生大悲化受。我自己很慚愧,沒有道量功夫,正如我對開初仁波且說,你的拙火定真了得,讓我開了眼,我沒有你這本事,但是希望不要第二次看到你顯示拙火功夫,我希望看到的是你多展示大悲菩提聖心。沒有菩提心,一切都無正念受用。只要犯了邪惡知見其中一條,只要你不懺悔,不徹底改正,不光是沒有道量功夫,沒有受用,還永遠都會住在輪迴裏頭,重者必墮三惡道中!包括與犯者相達之人,見到對方已犯而不改悔,若不離開,亦受同沾黑業之罪。跟犯者夥在一起的,或者是他的弟子,或者是他的師兄弟,只要發現他有這條罪了,也許剛開始他自己沒有發現但是已經有人跟他提出來了,他還不改,不懺悔,這時候你還跟他繼續來往,你不離開的話,你要跟他受同沾黑業的罪,這是非常嚴重的。如果這位作上師的沒有犯一百二十八條邪惡見和錯誤知見,此人就一定屬于聖德上師無疑了,作弟子的應該以最虔誠之心來恭敬供養他,大力接引人去依止這位師長,你將會功德無量。如果是作弟子的,未犯一百二十八條知見,該弟子當下就具備了聖者上師的德品資格,不但自我成就無疑,而且是必然利他渡生,為人師表。
上面所講的法,只有鐵面無私利益眾生的菩提之心,利益為師者愛護眾生增長福慧資糧,只有如法依教的法理,沒有個利之舉,沒有任何宗派分別的成見,一切佛弟子,皆如是而降伏其心,如是而認知。
下面要講到錯誤知見,錯誤知見比邪惡知見輕一點,但若犯二三條,根據輕重關係,就跟邪惡見的罪業幾乎是一樣了。犯一條呢,如果是罪輕一點的條例還可能沒那麼嚴重,如果犯的那一條是罪重一點的條例,後果也是很嚴重的。所以說這是當然不可忽視的。
錯誤知見大概為:“大概為”的意思是,沒有含攝全部的錯誤知見。但重點都已經含攝進來了。
第一條,認遷意修當禪修。有些大德都犯這一條。我指的是真正的大德,古德們也有些犯這一條,至少是三業之語業犯這一條,而實際做時未犯。動輒就說菩提心的禪修,四無量心的禪修,十善的禪修。如果四無量心、菩提心、十善一開始就用禪修來修的話,那就是假的修持了。禪修是空觀念,所求是無相不執、斷妄歸宗的諦,這已失掉了入行的悲果實相,由此無量可生,無德可育,還修什麼菩提心?因此初入行人,無論修四無量心還是菩提心,都不能住禪觀修,而是住遷意修,要遷轉把持固定理念意識入於行持,把自己的意識鎖住,轉在行為中,必須照著去做,去實行,去履行利益眾生的事業,去實行法務的觀想,去實行具體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這叫遷意修。那麼,遷意修到爐火純青,純熟的時候,才能轉到無所住的境界,進入禪修,由禪入於定修,由此方可深入空有不二,達以真空妙有。
第二條,認坐禪是修行。有的人在那兒坐禪他說是在修行。參禪打坐不是修行,那就叫參禪打坐,那是去體驗自性的滋味,由體觀達悟明心見性之諦,也許還體驗不到。或者去體驗法理勝義的真諦,有的人還體驗不到。而修行完全是兩回事,坐禪是依於修行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就六度而言,也只不過六分之一而已,還有五個部分未涉及呢。修行是要去實際面對眾生,面對心靈,依佛行舉去做的。
第三條,認結手印念咒為修法。有的人結手印念念咒說他在修法,這是錯誤的,這不能代表修法。凡修法除了咒語、手印,還有法器、觀想、方向、時間、法本中的完整軌程。
第四條,認修法是修行。把修法當成是修行,是錯誤知見。修法就叫修法,修法不是修行。修行是大悲菩提心、戒律等的實施。
第五條,認研究經教就是修行。有些人整天把經教抱著研究,背得滾瓜爛熟,他說自己是學佛修行的。這不對,這是研究佛學的佛教學者,不代表是修行人,這一條是不能認的。所謂認者,一是自己是這樣的見地,二是認同對方,這兩種都包括在裏邊,都是錯誤的知見。
第六條,認落邪惡錯誤知見也會修成功夫。自己已經落入了邪惡見和錯誤知見,還認為自己會把功夫修成,什麼手一攤天上的月餅就掉下來了,一聲令下天龍八部會出現了,那是不可能的,沒有這回事。只要你落入邪惡和錯誤知見,你的功夫是修不成功的,就是修成功了也會退失。有兩個仁波且,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其中一位,他的佛法基礎不錯,因此要求給他灌《解脫大手印》一味禪的頂,結果為他灌了,無法入定一味空有不二的境界,沒有辦法之下,就把他換成灌白財神的頂,但是灌白財神的頂同樣無法得到生起次第,所以這個頂照常灌不成。另外一位已經是拙火定生起華氏一百六十三度,後來竟然奇怪了,一天一天地火溫退下來,不到半年的功夫,全都失掉了,變成原來一個凡夫俗子的境界。這兩個仁波且,他們都找到了他們的原因,結果是犯了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其中有一位當下就進行了改正,後來給他灌頂,結果還是不成功,他又再找再找再找,又找到了三條,懺悔不乾淨,沒有成功,最後又來一個深切徹底的懺悔,哎,這一次灌頂,他的生起次第成功了。那麼,第二個仁波且,修拙火的,他由於作了內心的徹底懺悔以後,這個拙火很神奇,又開始一天一天地在他的心風明點、三脈五輪當中、密輪處又開始生起溫來,就這樣,慢慢慢慢地,他的拙火定又復原了。就僅憑這兩例,已經徹底可以說明,所以大家要注意,凡是落入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要想得到什麼功夫證量,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第七條,認上師可對弟子無理要求。很多大德們都犯這一條,把自己看得何等了不起,認為弟子必須要這樣才叫三業相應,其實這種大德是凡夫心自私心態,斷定沒有功夫,這是錯的。或者依於古德錯講,無論依於任何古德的法規都是不正確的。上師無權對弟子無理要求,如果上師是聖者,更要講法依法,不能有半點使弟子不理解致成身心傷害,聖者上師更要用道德無私攝化眾生。凡是認為上師可以對弟子無理要求,就是錯誤知見。只有一種情況,於法緣上考驗弟子緣起時,可以採取特殊的方法印證弟子,但其本質必須對弟子是大慈大悲,是為弟子的前途利益考慮的,不是為上師個人利益而要求。而且這種考驗必須是至少已經證到六步金剛力最上乘兩步的聖者方有資格施行,如瑪爾巴大師考驗彌勒日巴祖師。
第八條,認他邪說不讓眾生知。看到別人邪說殘害有情了,在這時只想自己修行,不顧別人,認為:“他非即我非,同體名大悲,不要說吧,不要說吧,我自己要修行。”這種觀鑒是錯誤的。一定盡力阻止邪說,要告訴受害眾生:你接受的是邪說,那是違背經教的,我們師父第三世多杰羌,不是這樣講的。你們要記住一條,凡是見到有人邪說,要讓眾生了解,不要再讓他的邪說繼續為害更多眾生。但是記住如果那些是非是針對傷害你自己的,此時應該他非即我非,同體名大悲,應自我忍辱,不可外宣。
第九條,認不修行求加持病愈。認為自己不修行,只要是求佛菩薩或上師們加持,依靠加持力病就會好,這想法不正確。一定要修行,修了行,求加持,同時還要吃藥,病才會好。
第十條,認佛門丹丸可愈百病。認為什麼長壽丸、至寶丸、大寶丸、金剛丸、甘露丸等種種丸,會把百種病都治好。這是胡說八道,不可以認同,是違背因果的,只要你認同就落入錯誤知見了。不錯,我有很多種丹丸,而且都是真品,真正的幾大聖寶丹丸確實加持力很大,但絕對不是百病皆治。
第十一條,認剃度出家可吃葷。已經剃度出家,身為出家人了,受了沙彌尼戒、沙彌戒,或者受了比丘尼戒、比丘戒等等,只要你受了這個戒了,你就不能吃葷,非常嚴格。無論你是什麼身份,只要吃葷就是破戒。
第十二條,認受大法灌頂不修菩提心。認為我今天修了大法了,菩提心修它幹什麼?我這個法多大啊,馬上能成就的,不修菩提心了。這是錯誤知見。凡脫離菩提心行,所修的一切大法皆成水中月鏡中花,見而不實,無有實相之果。
第十三條,認不持六波羅密。六波羅密必須要修持,無論你是修什麼法的人,布施、持戒、精進、忍辱、禪定、智慧,這是必須的。只要你認為可以不行持六度就是錯誤知見。無論你用什麼法,都代替不了六波羅密。
第十四條,認有最高的法相應一切眾生。我的弟子經常說,我們的法最高,我們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最高,無以倫比,一切眾生都能救渡,沒有救渡不了的!我今天告訴你們,這是錯誤的,有的眾生救渡不了的,有的眾生是惡眾生,他甚至於還要誹謗,他不相應,有的本來是魔他就是要對立佛法的。而且在佛法中,沒有最高的法相應一切眾生,從來找不到一個,諸佛之中找不到一個有這樣的法。眾生是各種不同因緣體,相應他的法他才會受用,不相應他的法他不會受用的。雖然有上妙殊勝法,但是由於該人不夠虔誠,掌法者是不會教他的,即便教了他,他也修不成功,因此法雖好,同樣渡不了他。
第十五條,認他方遙控灌頂。社會上一貫有這種事情,其實就是騙子,比如某人在很遠的異地,寄點錢給那個密宗的舉行灌頂的人,把名字地址寫給他,他就給你灌頂了,說這叫遙控灌頂。完全是江湖騙子,披著佛教外衣的凡夫中的惡人!要明白學法要講根基法器,要經過觀察考證,非常的嚴格,沒有見過面的人,不經考證得出如法結論的人,是不能灌頂的。只要你認同這種遙控灌頂的認知,就錯了。
第十六條,認只要做好事不修法也會解脫。認為只要把好事做了,我去多修點橋,補點路,救濟點人,幫助點窮困,那麼,我不修法都會成就的。這是不正確的,這樣只會享受有相的人天福報,不能成就。做好事,必須結合行持修法才能成就解脫。
第十七條,認為斷我執,不管他痛苦。為了斷掉自己的我執,不管其他人痛苦不痛苦,乃至不管親人們痛苦不痛苦,認為只要顧及他的病、傷心,他的痛苦就會把我牽掛住了,我現在就是不理他,這就叫斷我執,這是錯誤知見。斷我執是要把自我的利益放在最後,他人的利益放在前頭,不要讓他人身心受到傷害悲痛。但一切出自菩提行,自我不可產生執著,這才是真斷我執的修持。
第十八條,認空性與德量無關。古人和今人很多都會犯這條。認為空性四大皆空,六塵不染,何來具德具量?這是錯誤知見。一切德量皆由空性而生,一切空性所證皆由德量而累。是由行集聚,來於因果轉換,才會證得空性,故佛陀教化修六度萬行持戒等,你們應當由此悟之。
第十九條,認具正脈傳承都是正派宗師。認為只要具有正統的法脈傳承,就是正派的宗師了,這種情況在佛教界中混亂成汙,是最嚴重的。可以說,一百個有正脈傳承的所謂宗師當中,幾乎一百個都是假貨。那麼傳承是真的嗎?傳承是真的,但往往人的修持是假的,一千個裏頭或許能有一個是真的宗師。因為修行是自己的行為,是否是正派宗師要看他自己的實際修持如何,不能光憑法脈傳承來定。比如我第三世多杰羌直接傳法,這就是正脈傳承,我的弟子們,總體來說修持都好,他們的實證功夫在世界上是非常稀有罕見的,但是我也有不少弟子,乃至是為師者犯邪惡見、錯誤知見,而且還不是犯一兩條的概念,所以大家要注意這個問題,拿一百二十八條去對照,就會證實出是否屬於正知正見,是否屬於正派宗師了。
有弟子對我說:“佛陀師父啊,您能不能善巧地講這一條呢?否則我們怎麼出去渡眾生呢?您看外面哪一派在說他們自己宗派的弟子有問題啊?不管怎麼說,我們總比外邊某些所謂的高僧大德強多了吧。”我說,強多強少都沒有用,你們應該必須成為菩提道上純淨的上師,哪怕佛教界的上師們,包括你們,都對我有意見,都走了,但維護如來正法,保護眾生慧命的正知正見是不能不講的。
第二十條,認拿錢灌頂佛法。只要有人拿錢供養,立刻就給他灌頂。這是錯誤知見,灌頂是要根據根器善根而定,不是拿錢就可以灌。弟子供養師父是應該的,當然不是說供養我,我已經說過我不收供養,關鍵的問題在於,在認知上要清楚,不是拿錢就可以得到灌頂,不是拿錢就可以得到佛法。那種拿錢就灌的頂是假灌頂,也就是說那種拿錢就給灌頂的人是假上師,如果不信,就讓他印證六部師資考核,當場可見真假。
第二十一條,認大寺廟法承人定屬聖人。有些寺廟非常的大,有人繼承了這個寺廟的最高法位,大家就認為這位繼承人就一定是聖人了。不是!記住我的話,大寺廟的法承人也不一定就是聖人,有可能是聖人,也有可能不是聖人而是凡人。一切都要依了義,不依不了義。
第二十二條,認小寺廟無高僧。認為某個寺廟太小了,只有兩個和尚,怎麼可能有高僧啊?不可能的。如果有這樣的認為也是錯的,小寺廟同樣有高僧。高僧不分寺廟大小,也不分什麼傳承,他自己修持成就證量大就高了,有的修行高僧他的法脈傳承普通人是摸不到的,因為這些真高僧不會我執誇耀自讚,多在穩而不露,比如開初仁波且在哪裏學的拙火定真功,普通人無法了解他是從哪裏接承的佛法,到現在也不知道。
第二十三條,認明心見性後鬆懈修持。有一類明心見性的人得到了道力,一當認識法性真如以後,就把修持放鬆了,平常不愛做功課,更不入六度修行了。要不然口中掛一兩條真理言說,教人家:“你記住,你要觀想,觀想這個氣,鎖住它,心念不要動,前念去,後念如如不動...”這完全是邪說,狂妖障語的胡說八道,這都是錯誤的,要多教導人修菩提心行,才是明心見性的人應該做的。
第二十四條,認事務輕鬆後再學佛。有的人想到我現在非常忙,等以後把工作做完了,生意發展好了,或者等我歲數再大點,退休了再來學佛。有這種想法,馬上就種下墮落種子了,而且這個種子就是從這種認識產生的那個時候種下的。學佛要當下開始,當下提起正念,就是現在我講法的時間你們就要開始學了。因為人死無定期,你不知道哪一天就要死了。
第二十五條,認徒眾多者為聖賢。只要看到某人的徒弟很多,哦喲,十萬多人,一百多萬人,三四百萬人,認為這不得了,這是個大聖者!有這種認識就錯了,徒眾再多,都不一定是聖者的。其中也有大聖者,如第四世土登成利華桑波多珠欽法王,就是蓮花生大師轉世。所以千記小心,聲譽的張揚代表不了聖量的本質,我就認識三位聖證量的大聖德,除了其中一位有幾個仁波且弟子,另外兩位都沒有過徒弟,但是那些有百萬大軍弟子的空洞理論派的假法王、仁波且、大法師,哪一個有他們的證量高、成就大呢?根本邊際都不著。所以,依徒眾多少來判定誰是聖者,是錯誤的。
第二十六條,認無聖證量菩提心者為真聖。沒有聖證量,沒有菩提心,但是由於此人宣講攝受動聽,加之世人不通經論,一時誤鑒,就認為這種人就是真聖者,這是錯誤的。真聖者必須要有聖證量,還要有菩提心,兩者缺一不可。
第二十七條,認不了義伏藏為聖物。在西藏有很多大德活佛們,經常把伏藏品拿出來說:這是伏藏品,是某某大喇嘛,某某大法王何年何月在哪裏開藏的。那是不了義伏藏品。什麼叫了義伏藏?要考證的,考證所說伏藏品是不是真伏藏品,依法而修,修法觀看,確實出現了聖相,而不是虛幻圖形、光影色變,那才叫了義伏藏。只要你認可不了義伏藏品為真伏藏品,就是錯誤知見。
第二十八條,認有意否認說過做過的事。凡是聖者,他說過做過的事,他絕不會否認。凡是說過的話不執行,做過的事又否認的,這個人已經不是聖者,不是一個合格的師長了。只要你自己有這種觀點行為或認同他人的這類觀點行為,都是錯誤知見。
第二十九條,認故意隱瞞大聖德上師。有的人故意隱瞞其聖者上師,怕聖者上師知道某些事以後造成自己被批評,或者有些事不好意思說,出自有意的隱瞞,這是錯誤知見。
第三十條,認持有金剛丸等五大丸就可成就。認為自己拿到金剛丸了,或者拿到大寶丸、至寶丸、甘露丸、長壽丸,所有這些聖丸都拿到手中了,就能成就了。有這些丸是好事,但這與成就無關,成就要靠自己實在地修行。
第三十一條,認自己業力重,無成佛種子。有的人認為自己的業力重,想到:“我業力太重了,黑業深,我做過很多壞事,哎呀我很可憐的,我是不會有成佛的種子的。”這是錯誤知見。業力無論有多重,只要真心懺悔,改做好人,修好行,學好法,一樣成就。
第三十二條,認他道眾生無佛性。認為除了我們人有佛性,其他的眾生都是沒有佛性的,有的眾生本來就是低級的,某些眾生本來就是生來給人吃的。這是錯誤的。眾生是平等的,他們都有感情,都有悲歡離合,況且眾生都是在六道輪迴中互相轉換的。想一想就明白了,人有佛性,難道人一當在六道轉換中變為鳥就沒有佛性了嗎?
第三十三條,認只要有法就會證道力。認為只要自己學了佛法了,道力就一定會產生。這是不可能的,必須要依於修行才能產生道力,當然,最好是依於《解脫大手印》,這是最好的佛法,可以在勝義內密灌頂“境行”時,發真心,起真行,入真法,將心行願力聖法結合在一起,這是唯一能當下證聖量道力的法,但是要得“境行”灌頂,必須要首先學好行持《解脫大手印》的前行和正行作為絕不可以缺少的脈源。
第三十四條,認錯誤不當下糾正。發現自己有錯誤不當下糾正,過後再糾正,或者過半個小時,或者十分鐘以後再糾正,都不好,應該馬上糾正,當下糾正,成為正見。
第三十五條,認行善布施者就是高僧大德。看到一個高僧大德喜歡行善布施,就認為他那麼善良,喜歡救濟,他一定是個高僧大德聖者,卻不去思考他是否通經藏,是否犯了邪惡、錯誤知見,是否有聖法,這是錯誤的。
第三十六條,認改編法本手印咒語。經常有許多人,搞一些假的手印,假的咒語出來矇騙眾生。要知道,每一個手印、每一個咒語都有一個護法與之相應,而且要把那個手印與本咒合施,這個手印或咒語才真正有效。不管自己有改編法本手印咒語的想法,還是看到他人有這類行為,都不能贊同,包括篡改法音,都是嚴重的錯誤知見。
第三十七條,認五明不在菩薩中得。經藏說五明在菩薩中得,但有人就說菩薩們不一定會五明。一定要反問一個真理,菩薩不如凡人嗎?凡是大菩薩,必須具五明。因為如果一個菩薩連凡夫的智慧都超不過,那他就是假的,至少不是大菩薩。想一想就能明白,他比凡夫智力差,還能說明其身口意之結構是聖智力的菩薩嗎?
第三十八條,認上師可索拿弟子財產。做師父的人,作為根本上師的人,認為他需要錢的時候就可以命令弟子把錢上交給他,需要物的時候,指示把弟子擁有的物拿給他,這是錯誤的。上師如此就是邪惡見,弟子認同就是錯誤知見。
第三十九條,認借法脈傳承作弟子供養之器。有人認為自己是某一派的傳人,比如噶舉第一代傳人,第二代傳人,第三代傳人,或者是寧瑪第幾代傳人,是薩迦第幾代傳人,格魯傳人,又是顯宗什麼傳人,小乘什麼傳人,借這個法脈的傳承為本錢宣傳自我,為盈利奪取財物之器,向弟子索拿供養,這都是錯誤的,這不是佛菩薩的行為,不是大德上師,是借披聖師皮的假聖者。
第四十條,認自讚炫耀是德人聖典。讚歎炫耀自己是道德聖者的行為,無論自己認為還是認同他人,只要炫耀自己是德人,是聖者,是典範,這個人絕對是凡夫,是不正確的。
第四十一條,認子女不善導父母入正見。作為子女有時會遇到父母不學佛,子女束手無策,於是乾脆就不管了,放之任從。這是錯誤的,子女應該想盡一切辦法孝順父母,使他們高興,感化他們,善導他們,讓他們逐漸走入正見,走入佛法的道路。子女要努力善導父母入正見,讓父母幸福,不能撒手不管。
第三十二條,認他道眾生無佛性。認為除了我們人有佛性,其他的眾生都是沒有佛性的,有的眾生本來就是低級的,某些眾生本來就是生來給人吃的。這是錯誤的。眾生是平等的,他們都有感情,都有悲歡離合,況且眾生都是在六道輪迴中互相轉換的。想一想就明白了,人有佛性,難道人一當在六道轉換中變為鳥就沒有佛性了嗎?
第三十三條,認只要有法就會證道力。認為只要自己學了佛法了,道力就一定會產生。這是不可能的,必須要依於修行才能產生道力,當然,最好是依於《解脫大手印》,這是最好的佛法,可以在勝義內密灌頂“境行”時,發真心,起真行,入真法,將心行願力聖法結合在一起,這是唯一能當下證聖量道力的法,但是要得“境行”灌頂,必須要首先學好行持《解脫大手印》的前行和正行作為絕不可以缺少的脈源。
第三十四條,認錯誤不當下糾正。發現自己有錯誤不當下糾正,過後再糾正,或者過半個小時,或者十分鐘以後再糾正,都不好,應該馬上糾正,當下糾正,成為正見。
第三十五條,認行善布施者就是高僧大德。看到一個高僧大德喜歡行善布施,就認為他那麼善良,喜歡救濟,他一定是個高僧大德聖者,卻不去思考他是否通經藏,是否犯了邪惡、錯誤知見,是否有聖法,這是錯誤的。
第三十六條,認改編法本手印咒語。經常有許多人,搞一些假的手印,假的咒語出來矇騙眾生。要知道,每一個手印、每一個咒語都有一個護法與之相應,而且要把那個手印與本咒合施,這個手印或咒語才真正有效。不管自己有改編法本手印咒語的想法,還是看到他人有這類行為,都不能贊同,包括篡改法音,都是嚴重的錯誤知見。
第三十七條,認五明不在菩薩中得。經藏說五明在菩薩中得,但有人就說菩薩們不一定會五明。一定要反問一個真理,菩薩不如凡人嗎?凡是大菩薩,必須具五明。因為如果一個菩薩連凡夫的智慧都超不過,那他就是假的,至少不是大菩薩。想一想就能明白,他比凡夫智力差,還能說明其身口意之結構是聖智力的菩薩嗎?
第三十八條,認上師可索拿弟子財產。做師父的人,作為根本上師的人,認為他需要錢的時候就可以命令弟子把錢上交給他,需要物的時候,指示把弟子擁有的物拿給他,這是錯誤的。上師如此就是邪惡見,弟子認同就是錯誤知見。
第三十九條,認借法脈傳承作弟子供養之器。有人認為自己是某一派的傳人,比如噶舉第一代傳人,第二代傳人,第三代傳人,或者是寧瑪第幾代傳人,是薩迦第幾代傳人,格魯傳人,又是顯宗什麼傳人,小乘什麼傳人,借這個法脈的傳承為本錢宣傳自我,為盈利奪取財物之器,向弟子索拿供養,這都是錯誤的,這不是佛菩薩的行為,不是大德上師,是借披聖師皮的假聖者。
第四十條,認自讚炫耀是德人聖典。讚歎炫耀自己是道德聖者的行為,無論自己認為還是認同他人,只要炫耀自己是德人,是聖者,是典範,這個人絕對是凡夫,是不正確的。
第四十一條,認子女不善導父母入正見。作為子女有時會遇到父母不學佛,子女束手無策,於是乾脆就不管了,放之任從。這是錯誤的,子女應該想盡一切辦法孝順父母,使他們高興,感化他們,善導他們,讓他們逐漸走入正見,走入佛法的道路。子女要努力善導父母入正見,讓父母幸福,不能撒手不管。
第四十二條,認未隔石彩砂作壇冒稱聖壇城。在藏密法當中,有很多人都說他修法的壇城是聖壇城,什麼時輪金剛聖壇城,什麼普巴金剛聖壇城,什麼密集金剛聖壇城,大威德金剛聖壇城,上樂金剛聖壇城,獨髮母金剛聖壇,輪迴壓瑪聖壇城,似乎全都是聖壇城,金剛沙也拿去賣錢,完全亂七八糟。記住,聖壇城只有一種,這一點在法義當中是非常重要的,僅僅次於佛降甘露:只有隔石建立曼荼羅,才叫實相聖壇城。未經隔石建曼荼羅,均不是聖壇城。
第四十三條,認大菩薩不如山神護力強。認為某人是大菩薩,但是他的本事不見得大,他保護加持不了眾生,保護眾生還是要山神才行,還是地脈龍神、土地神他們比較起作用,只要這樣認為就是錯誤知見。大菩薩是何等了不起的概念?山神土地的道力是完全無法與之相提並論的,是菩薩保護山神,而不是山神保護菩薩。
第四十四條,認凡藥配製丸為真甘露。把各種凡藥混在一起製成的藥丸,經過念經誦咒修法以後,說成是真正的甘露,這也是錯誤的知見。
第四十五條,認閉眼所見之光是佛力顯。認為閉著眼睛看到的光就是佛法,是佛力顯現。一定要記住這一條,閉眼所見的光不是佛法的力量顯現,佛法的力量不是虛幻圖形,是實實在在的東西。比如你們今天這麼多人親眼見到、親身經歷的就是實實在在的,如祿東贊的功夫,開初的拙火,妙空、阿寇拉摩等的證境,當然還有很多實實在在的東西你們沒有看到。總之,不實的非眼開親見之光皆虛幻圖形,就是親眼所見之光,也要看是真佛力所顯,還是電光所顯。
第四十六條,認玄弄神奇空說法理不測金剛力。有很多人都喜歡玄弄神奇,常常說:你看,我在這兒修法佛光展現;你看,我在這兒修法霧氣橫生;你看,我在這兒修法山神禮拜;你看,我在這兒修法樹上的樹葉都掉下來;你看,我在這兒修法甘露從樹上下來!結果那是下的雨;什麼空中的彩虹又如何啦等等,那都叫虛幻圖形,那是不實虛妄,都是錯誤知見。玄弄神奇空說法理,把空洞的理論講得頭頭是道,反正外行人是聽不懂的,錯誤連篇他們也弄不清楚真假,這些為師者的目的在於收供養錢,而你也不知道去測他的金剛力。他要收供養你就一定要測金剛力!不夠師資怎麼有資格收供養呢?最高的金剛力測試就是隔石建壇,接下來還有三部金剛力。我慚愧沒有金剛力,所以不收供養。在《解脫大手印》裏面就可以看得到完整的六部師資印證。這是必須的,不可更改的!!!我就不在這裏講了。
第四十七條,認未受灌頂學法修行不成就。認為自己沒有受過灌頂,學法修行肯定不會成就,這是錯誤理解。雖然沒有灌過頂,只要你皈依了,學了真佛法,如法的修行,一樣的會成就解脫。只能說有良師指導是最好的,比較不會落入邪見和錯誤知見,但不一定非得要灌頂,修行學法才是重要的,學法修行才是要領,灌頂不一定是最重要的。當然,有的法是必須要經過灌頂才能傳的,尤其是“境行”。但未灌頂不一定就不能成就。只要如法修行就會成就,《解脫大手印》就是最好的法和行修。
第四十八條,認金剛菩提灌頂師無預言。金剛菩提灌頂是大灌頂之一,許多人認為金剛菩提灌頂以後,舉行一下儀式就算完畢,不作聖因預言。金剛菩提灌頂重在於聖因預言,這個法絕對是大阿闍黎才能舉行,普通阿闍黎法王們舉行不了的。灌頂時,先將二百五十顆點有白點的菩提丸,和二百五十顆點有藍點的金剛丸全部混在一起,成為五百粒一裝,每一粒完全一樣大小。有五百個受灌人,讓他們每個人自己去摸取一顆丸,每個人自己摸的是菩提丸還是金剛丸他們自己是不知道的,因為有法器遮蓋住,而且丸上的藍、白點非常小,比頭髮尖大不了多少,不容易看清,更何況根本不准看,摸到一顆,手就直接在暗帳中裝進法管封起來了,然後再拿出暗帳。而舉行金剛菩提灌頂的這位大阿闍黎,要把菩提金剛種子給每個人種上,這個因緣種上後就永遠不壞了,即便受灌人今後造諸惡業,墮落地獄,地獄惡報滿了他一樣能返回來接上這個法緣。那麼怎麼知道菩提金剛種子種上沒有呢?不是那阿闍黎口說種上了就能相信的,真正的大阿闍黎此時會很謙虛,他不會說:“啊!行了,今天給你們種上菩提金剛不壞種子了,就算灌完頂了,快把供養給我就行了!”沒有這回事的。而此時大阿闍黎他會說:“弟子們,現在我要給你們印緣起了,看緣起種上沒有,我會把你們五百個人分成兩隊,分在這一邊的是菩提丸,分在另一邊的是金剛丸,但是你們現在不要打開法管看。”裝著菩提金剛丸的法管是封住的,是弟子們自己摸取一顆丸裝進去以後密封,不是大阿闍黎發給他們的。裝丸之時,大阿闍黎距離裝丸處至少三十米甚至上百米遠。弟子們裝丸後,經修法,大阿阇黎就點著名字說:某人坐右邊,某人坐左邊,某人坐左邊,某人坐左邊,某人坐右邊......他會把所有的人分成兩邊排開,一邊二百五十個,然後他要宣布某一邊拿到的是菩提丸,某一邊拿到的是金剛丸,這個時候一聲法令下,打開法管看!所有人馬上打開一看,全是大小一樣無差別的紅色丹丸,再非常仔細地查看,果然正如大阿闍黎所預言,坐在某一邊的全部手中拿的都是有白點的菩提丸,另一邊的人拿到的全部是有藍點的金剛丸,這就叫聖因預言。因此,凡舉行金剛菩提灌頂卻沒有聖因預言,而行人認這種無預言之灌頂師為金剛菩提灌頂大阿闍黎,這是錯誤知見,因為這是假的金剛菩提灌頂師,不是具真正大阿闍黎師資的人。
第四十九條,認皈依受戒後為皈依境。認為今天給你舉行了皈依了,也給你受戒了這就是皈依境了,這是錯的。皈依境要分三種,皈依境生起次第,皈依境圓滿次第,皈依境生圓不二次第。皈依境的生起次第,當場就要看到皈依境生起次第的實相聖境展現。所以認為受戒就是皈依境,是錯誤的知見,無論師或徒弟有這樣的觀點都是錯誤知見。
第五十條,認不實虛幻圖形是聖跡。有人經常搞這些名堂,什麼昨天看到一堵紅光出現在我的屋裏啦,昨天我的香老半天都沒有燃完,其他幾枝都燃完啦,昨天我供的水又變成什麼蓮花色啦,昨天我出來的時候一隻烏鴉又在我的頭頂上叫啦,什麼一朵彩雲又變成佛菩薩像啦,什麼一道彩虹又圍著某寺廟,一定有聖法啦,我修法的時候一群烏鴉在我的房子上來,我修成大黑天啦,做夢佛陀又來給我摸頂啦等等,完全胡說八道,虛幻圖形。記住,這些都叫虛幻圖形。什麼月亮上有一圈叫佛光啦,其實那叫虛幻圖形,那說不定是雨或霧氣造成的,當然有時候它要應某種因緣顯一點聖跡,但我們不能認為它了不起。那麼到底哪些是聖跡呢?比如華藏寺舉行迎請關於我的那本慚愧之書的法會的時候,天空出現真正的佛光,而且萬里晴空雷聲擂動,玉蘭花樹降甘露不止,那不是虛幻圖形,那是真實的;勝義浴佛法會上,天龍嬉笑,烈日高照,暴雷炸起,幾千斤重的水兩個人就抬起來,那就不是虛幻圖形,那是活生生的;我們今天所見到的三聖德之一祿東贊法王取法物,這就是實在的;開初仁波且和阿寇拉摩仁波且金剛丸掌中跳鍋莊舞,突然飛隱不見,拙火定示現,金剛換體禪,這不是虛幻圖形。所以,什麼火化的時候出現蓮花,出現佛菩薩像,出現了卡章嘎,不要相信這些鬼話騙人,全都是虛幻圖形。除非撿到真格舍利子或堅固子,這不屬虛幻圖形。
第五十一條,認密法最高。認為密宗佛法高得不得了,密法比顯宗在義理上確實深了一步,因為於經辯實修的關係,但在法的成就上它不一定是最高的,主要其中還有一個相不相應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認顯法最低。 認為顯宗的法是最低的最差的,不如密宗,凡有這種認為就落入錯誤知見。佛法八萬四千門各有應機緣起,只要不是邪教而是佛陀說的法就是好法。
第五十三條,認病者不需吃藥。認為我們是學佛的人,病了不要吃藥,因為我們依靠佛菩薩,佛法會加持病癒,這是不正確的,是錯誤知見。
第五十四條,認唯只有念佛往生凈土。認為因阿彌陀佛的關系,只有淨土宗的念佛法門才能往生淨土。 其實阿彌陀佛是密宗的部主,很多人不了解。而且阿彌陀佛也是任何宗的佛陀,他不是個別宗派的祖師,他是佛陀啊!所以不是念佛才能往生淨土,修任何法,你求往生淨土,修成功了也往生淨土極樂世界。
第五十五條,認禪宗才能明心見性。很多人都認為只有禪宗才會明心見性,除此別無二路,這是不對的。任何一宗都會明心見性,修到那證悟程度就明心見性了,悟到了證到了,那才是真正的解脫。
第五十六條,認頭上插吉祥草不見實相道果開頂。這是一貫的現象,經常看到有人在頭上插一根吉祥草就說是開頂。我說過很多次了,那個吉祥草比竹簽還要硬,那種情況有開頂的,也有沒開頂的,頭上插吉祥草不一定就是開頂了。如果插了孔雀尾,那就是開頂了。但那種開頂不是金剛換體禪,那是頗啊法開頂啊,密法裏頭有光明頗啊、觀音頗啊、文殊頗啊等,光明頗啊在密宗裏頭算是最高的法了,但是金剛換體禪比它高得太多了。這兩種開頂的佛法不同,頗啊法開頂後神識不能出了又入,而金剛換體禪神識出了又能進入。但金剛換體禪(亦名他空頂禪)是以時輪金剛作為法源基礎修持,時輪金剛修到相當程度後,這才可以修時輪最勝無上絕密法金剛換體禪。金剛換體禪修成功後,必須頭頂內骨、膜、肉、髓均開大口,神識出沒,否則就未成功。有一位活佛說:“我就是修時輪金剛的,怎麼不知道金剛換體禪?”答案很簡單,因為以你的修證還不具備修絕密法金剛換體禪的程度,所以不能接受金剛換體禪的教授,這一部法必須要修時輪金剛修到相當成就的證境之後才能涉獵,因此更談不上境行灌頂這一步,所以你聽不到這一部絕密境的法修。正因為如此,目前你的頭骨、腦膜、骨肉都是關閉著的,如果你不信,你也去照一個核磁共振,你會親眼看到你的頭頂是關閉的。是關閉頭頂的證量高,還是打開了頭骨的證量高?不用說都明白。但是,我必須要說,修時輪金剛已經是密乘裏面最上乘的佛法了,你不一定非要證一個體外神識他空觀的禪境。
第五十七條,認受法後證道量不知供養師。有的人接受了根本上師的傳法灌頂,甚至他本人已經證到道量了,修增益福慧資糧了,但是他不知道感恩於師,若無其事,似乎這是上師和佛菩薩們欠他的,應該給他的,他不明白根本師是今後解脫法源之種子,這個時候的根本師最重要,他必須要知恩報恩供養師,不能把自己的利益看得重,要以佛法為重,因為受了法,成就了。這是根本師的恩賜,這一點非常重要的。我不是要你們供養我,我已經公布不收供養,但是佛法法義律規我必須這樣依規說法的,這是如法而講。話又得給你們講清楚,其實你們供養我是應該的,我傳了你們的佛法,受你們的供養是理所當然應該的,為什麼我不收供養呢?因為我看到你們的處境、生活,一句話,是為了給你們節約一點資糧,出於悲憫之心而已,所以我發願不收供養,無條件為你們服務,利益你們,你們幸福增益了就是我要的供養。
第五十八條,認平淡五明是大聖德。一個人五明平平淡淡,但有的人說他某些方面很好,所以是大聖德。這不對,要明白,大聖德是大菩薩,地球上找不到幾個,想一想,憑大菩薩的智慧,他的五明竟然是平淡無奇嗎?還不如世間上的人嗎?大菩薩是何等的智慧啊,世間的五明對他來說是智慧中的雕蟲小技。所以,只要你認五明平淡的人是大菩薩、大聖德,就是錯誤知見。
第五十九條,認有闡提心行者是高僧。有的高僧地位很高聲譽響亮,但是他曾經想自殺,或者很難過不想活了,都是闡提心行,有了闡提心行阿彌陀佛都不接引,怎麼會是高僧呢?無論他是什麼身份都不是高僧,這是嚴重違背佛陀教誡的。
第六十條,認證明心見性不敬佛菩薩供像。認為自己已經明心見性了,了徹四大皆空,了徹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那泥菩薩何足道哉?所以進到廟宇根本不禮拜,這是不對的,要供養佛菩薩的畫像塑像。佛像必須要拜禮,無論你怎麼明心見性,必須要設供,要尊敬,這是世相,如果不尊敬世相,已經落入空妄妖魔,這是很嚴重的錯誤知見,這一條基本上是列入邪惡見中的。
第六十一條,認大菩薩不生病。認為那些最大的大菩薩不會生病。大菩薩一樣的生病,黃蘗禪師就是大菩薩,很多大菩薩都生病,彌勒日巴祖師也中過毒,他也是大菩薩,大菩薩同樣要病,而且有時候還為眾生得病,維摩詰尊者就是這樣,眾生的病一天不癒,尊者的病就一天不好。我倒是幾乎沒有生過病,但是現在生了非常大的病,這種大病呢,唉,我沒有功夫本事治療它,不如祿東贊、妙空他們來一個金剛換體,當下神識與病兩分,開初仁波且來一座拙火,在肉體上就解決,什麼病都無影無蹤,所以我說我不如他們,我也不多說了吧,眾生啊,我就一句話,我希望眾生無病,一切都是幸福美滿的,好好地成就,就這麼簡單。
第六十二條,認弟子坐高於上師聖德位。有的弟子,他坐的位置比自己根本師的位置還高他自己都不知道或不在意,這樣他已經落入錯誤知見,或者旁邊的人看到他這樣卻不說,也受同帶之黑業,是無有福慧增長的。
第六十三條,認佛書佛像低安高僧大德座位。把佛書佛像安置到低於高僧大德座位的地方。無論是什麼高僧大德,佛書佛像都要高於他的座位,這是必需的。凡是犯這一條,也是落入錯誤知見,所修一切法皆成幻影。
第六十四條,認聖德不敬供方神地神。有的聖德,確實是一個真正聖德,但他不敬不供養方神地神,看不起他們,認為他們很小,算不上什麼,這種心態是錯誤知見。為什麼?方神地神有時候比起有些眾生更好更善良,他們本來就是眾生,我們利益他們是我們的職責,他們都是六道父母,所以同樣要供養,而且要非常真心地禮供。
第六十五條,認佛菩薩身份入廟不拜聖。無論是佛,無論是菩薩,到了廟裏就得要拜聖,一定要拜。我就算是真正被認證的第三世多杰羌,其實認證不認證對我來說根本無有增減,重要在於實證說明問題,但我確實非常的慚愧,我也很注意這個禮節,有一次我到華藏寺去,我進門就開始禮拜聖相,一直到大殿。有人竟然說:“第三世多杰羌佛怎麼會拜聖像?”他們不知道,十方諸佛都要為眾生作楷模,必須要拜,不拜是錯誤知見,任何聖德都要為眾生作楷模,尤其是佛陀們,他們來到這個世界以後,說不定他過了一個土地神的橋他都要禮敬一下土地神,感謝他為眾生護佑,因為佛陀是謙卑的最勝楷模,更何況我這個慚愧之身。
第六十六條,認眾生不具佛性。認為只有人、大象、狗等才有佛性,其他所有眾生都不具備佛性的,尤其是小的眾生,他們沒有佛性,不能成佛。這是錯誤知見,凡是一切眾生皆具佛性。
第六十七條,認預言地球定年大難。這個世界上這種傳言說法很多,經常都聽說,我們這個世界要毀了,什麼時候就要爆炸了,水火大災無法活了,瘟毒降臨了,人要死光了,某年某月大難臨頭了,星球相碰了,這是非常嚴重的錯誤知見。告訴你們,地球不會爛,不會有大難的,人類也不會大難的,一切都是由各自的因緣因果關係慢慢形成,沒有那回事的,那是妖言惑眾。只要你有這個認識你就落入錯誤知見了。
第六十八條,認身著出家、披仁波且裝皆聖者。凡是看到穿仁波且服裝、穿出家人的衣服就認為那是聖者,必須非常恭敬,甚至藏紅色類似出家衣色的布料掉一片在地上,也一定要撿起來供奉在法臺上,或者這是袈裟色的衣服衣料就一定要恭敬禮拜,這是錯誤的,萬一那是妖魔披的衣呢?萬一那是狐群狗黨壞蛋披的衣呢?那是殺刀染血在布料上呢?你禮拜它那不是完蛋了嗎?更何況走進布料店,那裏太多藏紅色出家裝布料,難道進店就拜嗎?不可以這樣做的,這是不了義,是迷信,我們要依了義,不依不了義,真正的聖德之衣我們才要禮拜。
第六十九條,認開示法音柔和定是菩薩。認為開示法音的聲音非常柔和,非常慈悲的語調,此人就一定是菩薩。注意啊,往往有的人裝模作樣故變嗓音做出柔和慈悲的聲音,很多人一聽就被蒙蔽,認為是菩薩再現,其實他那是故弄玄虛假慈悲,所說的法完全是違背經教的不了義邪說。所以,不能認開示法音柔和的人就一定是菩薩,不管他柔和還是大聲,都不一定是菩薩,要依佛法法理而定論菩薩的真假。
第七十條,認金剛聲開示除障不慈悲。認為用金剛聲嚴厲呵斥、指責、點醒愚迷頑固不化眾生的這種開示是不慈悲的,這是錯誤知見。有的眾生必須用金剛聲呵斥他才醒悟得了,否則他執迷不悟。這不是不慈悲,而是真大悲。慈悲的本質要從是否利益眾生為依據而觀內含。
第七十一條,認金剛菩提行利他非聖德。菩提行為是從悲面慈態表現,金剛行為是從嚴厲責罰表現,用武法表現。凡認為用金剛菩提行來教化眾生的人就不是聖者,這完全是錯誤知見。因為佛陀化種種行,種種諸相,比如觀世音菩薩現地獄最大之惡鬼王——祖魯登,專門吃惡鬼,將惡鬼撕得粉碎,結果教化了無量的惡鬼眾生。其實他是最大的悲,他將其善巧超渡之。而且密法裏頭有很多金剛菩薩看起來都很兇,實際上是最大慈悲利益眾生的。比如弱納嘛護法,很厲害,黃金大力士王,鬼中之最高霸主,但他又具聖力,是聖者之境界,又如熱呼拉護法,獨髮母護法,其兇無比,很多人看到那種形象就會被嚇到,認為那怎麼會是聖者嘛!完全不慈悲啊,可怕啊!不對的,他們是利益眾生的大悲之主,只是方法不同而已。所以,認金剛菩提行利他非聖德,這是錯誤知見。
第七十二條,認我慢驕橫人是金剛師。有一種人,我慢極重,自吹驕橫,完全不通佛法,不懂法理,不守戒律,無有菩提心,無有聖量,只有驕橫,欺騙弟子,這種人不能認作金剛師,認了就錯路道了。
第七十三條,認依上師五十頌敬假聖師。“上師五十頌”出來以後,導致了非常多的人不敢去反對自己的上師,因為“上師五十頌”有規定,所以無論好的無論壞的上師都不能反對。現在你們要弄清楚,那恰恰是把你們鎖住的地方,雖然“上師五十頌”規定必須敬重自己的上師,但是,那要看你的上師合不合法度,是不是真正具師資的上師,假使他都犯錯誤知見,乃至邪惡見了,你還要依止他嗎?你還不離開他嗎?如果這樣你就要同沾黑罪了,你還不趕快離開,你就完蛋了。不能敬假聖師,“上師五十頌”是要你們敬真正的聖師,聖者師長,而不是假的。所以,認依“上師五十頌”作為背景要求你來敬假的聖德上師,這是錯誤的知見。
第七十四條,認脫離菩提心之師。你的師長已經脫離了菩提心,不以菩提心修行,你還去認同他你就錯了,無論是什麼身份之師,包括法王、尊者、大仁波且、大法師等身份稱謂,只要他脫離菩提心他就不是好的上師,就是已經落入邪見之假聖德了。
第七十五條,認持大法王認證文定是真聖。假使某個大法王寫了一份認證文給某人,或者兩個法王寫了一份認證書給這個人,就認為這個人一定是真的聖者,這是不對的。要看那個認證是勝義的認證還是世相的認證,還是觀符、測卦、打水造型、轉糌粑丸等等,要分清楚。世相的認證,有認證準確的,也有認證偏離失真的,因此世相認證並不能確定就是聖者,也不能確定不是聖者。就算是認證合法,也要看被認證者是否犯有一百二十八條邪惡見和錯誤知見。只要行持合乎一百二十八條知見的鑒別,就算此人沒有持認證書,他也是真正聖德無疑。
第七十六條,認不可超渡惡鬼。認為只要是惡鬼,絕不能超渡,有這樣的認為,就落入錯誤知見。惡鬼要超渡,不管他有多兇惡,他一樣的是眾生,凡一切眾生皆我們修行人慈悲的對象,而且要早早超度,以免他傷害更多好人。
第七十七條,認魔妖不教化必誅殺。只要是魔和妖,就認為必須把他誅殺了,這樣的認為是錯誤的。魔妖一樣的要教化,一樣的要誅殺。實在無法教化,他又要殘害眾生,當誅殺之,如果有一線教化之機,必須盡力教化不可誅殺,魔妖也是眾生啊。
第七十八條,認夜叉鬼子母不需供食。認為我們不能給夜叉和鬼子母施食子,這也是錯的。夜叉鬼子母一樣的要施食給他們吃,他們一樣的是眾生。只能說他們知見邪惡,我們要教化他們步入正知正見,利益眾生,要想辦法攝化他們,供養他們,讓他們感動,改惡向善。
第七十九條,認學法聞法人必拿錢換。從古至今都有這種現象,學法的,聞法的,進廟的,首先要拿錢來才行,不拿錢來不要聽法學法。以前我在有些寺廟裏經常遇到這種情況,動不動就問:“今天你拿來供養沒有?沒有供養你不要進去啊,你沒有拿錢,不要聽這講經說法,今天是有供養的進去啊!有供養的才能進灌堂飯堂去吃飯,其他的不可以的啊!”這很糟糕的,因為眾生有富裕的有貧窮的,我們要關愛他們,乃至他們實在貧窮,我們還要拿錢給他們,我們不能說必須要他們拿錢才能學法聞法吃飯,這是不正確的,絕對不可以。
第八十條,認聞法者輕慢法音。聞法的人,輕慢法音,隨隨便便,認為反正不用拿錢換了,我就不給供養了,我什麼都不管了,我無所謂了,我就隨便聽就是了,這是輕慢三寶。輕慢法音,就憑這個罪就不能成就。佛法多麼的珍貴啊,怎麼能輕慢呢?你能幫助一點就要幫助一點,但若你實在困難,沒有供養照常應該聽法,聽一次可以,聽一百次,一千次都可以,師父都會幫助你。但如果你有能力,卻同樣自私狹隘,把佛法看得不如你的世間法,你同樣可以聞法,但是你已經種下了成就不了的緣起種子。
第八十一條,認師把壽命轉給弟子。這是常有的歪門邪說,說本師我修法把壽命轉給你,或者轉給你的家人某某了,所以他才活下來,現在這個業力是我在承擔的,這種說法是錯誤的,不成立的。師要轉壽命給弟子,可以轉,他轉得成轉不成那是他的心意,他不能給弟子講,因為這是為師者的修行,但實際上因果上是很難轉成的,而應該教化弟子修行自轉。只要是認同師可把壽命轉給弟子,無論師或弟子,都是錯誤知見。
第八十二條,認受學名寺定高僧。認為只要這個人是從某個千人大寺院,或從幾千人的大寺院出來的,他一定就是個高僧了,或者看到他是第一名的頭榜拉仁巴格西就絕對是高僧,這是錯誤的。我告訴你們,此人不一定是高僧,說不定是個壞蛋或混蛋,或騙子,這不一定的,因為高僧是自我修行證道而成的了義實體境,僅憑他來自於哪個寺廟是不能說明問題的。
第八十三條,認拜學多師必是聖。認為有人跟很多師父學過,曾經接受過上千個灌頂,拜過一兩百位大師,說他修過拙火定、時輪金剛、大圓滿,而且還進入了時輪金剛的最頂部,證到了金剛換體禪,你就認為這個人一定是高僧。你太昏頭!你只從口頭聽講,你沒有依了義,你鑒證了他的頭頂科學檢驗開頂了嗎?神識出入自如了嗎?沒有證實就不一定是金剛換體禪成就者。為什麼不一定?原因很簡單,高不高僧是自己的修持,自己的修持不好,拜過多少師都沒用。所以只要認受學多師就是高僧,就是聖者,已經證聖了,這是錯誤的。
第八十四條,認女眾不如男眾根基好。認為女的沒有男的根基好的,只有男的根器是最好的,是錯誤知見。男女都有根基好的。
第八十五條,認小眾生不如大生命。認為救眾生的時候,先救大的眾生,比如那個牛先救,大象更應該先救,這個小鳥不忙救,這個螞蟻放在最後救,這是錯誤的。一定要眾生平等。
第八十六條,認不解經文空洞念誦。經文的義理不弄懂而只曉得在那兒念經,認為是很有功德的,這是不正確的,念經者首先必須學懂經文。
第八十七條,認借修道場佛塔法會私下斂財。借用修道場,修佛塔,開大法會,實際上自己私下斂財的,這種行為不能認同的,一定要逆反。
第八十八條,認利用布施救災款行貪。打著布施救災旗號大量積招資金,而私下把集的款項拿來自己貪得,這都是錯誤知見,無論是師還是徒弟,貪得一分一厘都是罪業,無論是執行者還是認同者都是錯誤知見。
第八十九條,認修行學佛必放棄勞動。有的人說,他現在為了要修行要學佛,乾脆不要工作了,辭職,只有這樣專心修才修得好,這是錯誤知見。真修行人無論處在何種環境,都一樣是依教奉行,並不是辭職專修才是依教奉行。
第九十條,認皈依後就是佛教徒。認為自己只要皈依了,舉行皈依儀式了,有皈依證了,那自己就是佛教徒了。不對的,皈依後並不代表就是佛教徒,皈依後殺人放火也代表佛教嗎?皈依後整天無惡不作,凌辱眾生,詐騙眾生,歪門邪說,傳播外道,也是佛教徒嗎?不是。要依於戒體行持才是真正的佛教徒,不犯一百二十八條邪惡、錯誤知見,才是純凈無垢的正宗優秀佛教徒,大修行德。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我們應該自己深思對照審查,是否犯有錯誤知見。如果有犯以上的錯誤知見一條或者兩條三條,要看這個所犯的輕與重,犯的哪一條,輕的三條,重的一條至兩條,只要你犯了不當下改正,你修任何佛法都不會有受用的!!!你要想得到任何功夫道力都是修不起來的!!!不會有實相顯現的,除非你是外道邪教,出顯邪法,但最後短命而死,打入無間地獄,除此而外沒有第二條路。
修行只有一條正道,如果犯了邪惡見和錯誤知見以後不及時改正,有可能就從那時起終生失掉正法,墮入惡道不得成聖解脫。因此,今天說到的這些邪惡見和錯誤的知見,這是絕對不能犯的,無論你學什麼法,屬于哪一派,只要你犯了邪惡見和錯誤知見,你根本就是一個外道人士,你根本就是一個未來的惡果報者,這是必然的、肯定的,十方諸佛一切菩薩皆如是護念此正知正見,凡犯者就成為毒害眾生及自我的毒瘤根種,因此必須告訴大家不可以犯。同時,要注意一個十分重要的認知,有人說“這一百二十八條不是我們這一派的教法,與我們無關。”如果你們有這樣的看法,就種下墮入三惡道的種子了。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無派別之分,是屬于佛教,不是教派獨有,是宇宙因果規律,應對眾生緣起緣滅、惑業因果的本質,故沒有教派性。我在這里給大家打一個比喻:認為毒藥和良藥與我們這一派無關,因為我們是賣布的,不是賣藥的,藥是醫院藥劑師的問題,不是我們要施用的。有這麼一個認知,你就大錯而特錯,雖然是醫院施用具體的藥,但藥性對眾生之作用、效果是無差別的,無論你是做其它任何行道業務,認吃毒藥無害,只要吃下,就會毒死。所以,無論任何教派,只要認或者是不認同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就必須落入相應的因果的自然規律感報里面去。我再給大家舉一個在實修上的一種實例,有一個西藏來的仁波且,拜見了開初仁波且。西藏仁波且說:“我是正宗密乘教派四瑜伽某某派的,我是西藏第一瑜伽大師某某某某的弟子。”他對開初仁波且說:你認為佛教哪一派最高、最好呢?開初仁波且說:哪一派都好,哪一派都不好,知見正就好,邪惡、錯誤知見就不好。這個仁波且說:“你們這一派的一百二十八條知見我看過,我們瑜伽士跟它們是沒有關係的,我的拙火定不學一百二十八條知見,一樣生起溫來。”開初仁波且就告訴他:自己沒有派,只有佛教。在商談的過程中,後來他們兩人就施展了拙火定的鑒別,結果,開初仁波且還用出了體外修持拙火定當場給他人治療病立刻痊愈。在最後結束以後,這個瑜伽仁波且就問:“哎呀,我要怎麼樣才能有你這個功夫呢?”“注意一百二十八條知見”,開初仁波且就這樣告訴他。這位西藏仁波且當下很有感受,因此馬上進入知見的鑒別,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他的火溫就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了一倍,他說:“神了,我修了十六年的拙火定,都沒有這麼一個月的飛躍成就,我同樣修的是從前的法,原來,這一百二十八條知見是沒有教派性的、普利行人因果的規律性的法則。”這就是這個仁波且的感受。
我現在必須再次提醒大家:不可以落入其中任何一條,否則就白修行了。在《解脫大手印》裏面,關於邪惡見和錯誤知見一百二十八條也是其中重要之法的一個部分。我今天說法就略講到這裏。【弟子們: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我聽到你們這樣稱呼,我很慚愧,不要稱我第三世多杰羌佛,就以最平淡的稱呼“師父”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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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多杰羌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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